汤斩夏耕之尸
佚名〔先秦〕
有人无首,操戈盾立,名曰夏耕之尸。故成汤伐夏桀于章山,克之,斩耕厥前。耕既立,无首,走厥咎,乃降于巫山。《山海经》
译文及注释
译文
有个人没了脑袋,手拿一把戈和一面盾牌立着,名叫夏耕尸。从前成汤在章山讨伐夏桀,打败了夏桀,斩杀夏耕尸于他的面前。夏耕尸站立起来后,发觉没了脑袋,为逃避他的罪咎,于是窜到巫山去了。
注释
首:头。
操:抓在手里;拿。
戈盾:戈和盾。
克:战胜。
简析
此文简述了“夏耕之尸”的故事,夏朝将领夏耕在成汤伐夏时被斩首,但尸体仍持戈盾站立,后逃离至巫山。文章通过夏耕之尸的奇异景象,展现了战争的残酷、忠诚的坚守以及正义的力量,夏耕的战败和死亡,成为这一正义行动的重要象征,进一步凸显了成汤伐夏的合法性和正义性。
取之有道
孔丘〔先秦〕
子曰:“富与贵,是人之所欲也,不以其道得之,不处也。贫与贱,是人之所恶也,不以其道得之,不去也。”《论语》
王亥
佚名〔先秦〕
有困民国,勾姓而食。有人曰王亥,两手操鸟,方食其头。王亥托于有易、河伯仆牛。有易杀王亥,取仆牛。河念有易,有易潜出,为国于兽,方食之,名曰摇民。帝舜生戏,戏生摇民。《山海经》
殷王子亥,宾于有易而淫焉。有易之君緜臣杀而放之,是故殷主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,灭之,遂杀其君緜臣也。《竹书纪年》
郑子家告赵宣子
左丘明〔先秦〕
晋侯合诸侯于扈,平宋也。
于是晋侯不见郑伯,以为贰于楚也。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,以告赵宣子曰:“寡君即位三年,召蔡侯而与之事君。九月,蔡侯入于敝邑以行,敝邑以侯宣多之难,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,十一月,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。十二年六月,归生佐寡君之嫡夷,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。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,以蒇陈事。十五年五月,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。往年正月,烛之武往朝夷也。八月,寡君又往朝。以陈蔡之密迩于楚,而不敢贰焉,则敝邑之故也。虽敝邑之事君,何以不免?在位之中,一朝于襄,而再见于君,夷与孤之二三臣,相及于绛。虽我小国,则蔑以过之矣。今大国曰:‘尔未逞吾志。’敝邑有亡,无以加焉。古人有言曰:‘畏首畏尾,身其余几?’又曰:‘鹿死不择音。’小国之事大国也,德,则其人也;不德,则其鹿也。铤而走险,急何能择?命之罔极,亦知亡矣。将悉敝赋以待于鯈,唯执事命之。文公二年,朝于齐;四年,为齐侵蔡,亦获成于楚。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,岂有罪也?大国若弗图,无所逃命。”
晋巩朔行成于郑,赵穿、公婿池为质焉。